各市文化和旅游局,氣象局: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文旅融合彰顯徽風皖韻加快建設高品質旅游強省的意見》等文件精神,推動氣象旅游融合發展,省文化和旅游廳與省氣象局聯合開展“安徽避暑旅游休閑目的地”創建認定,現將2024年創建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創建認定對象
安徽省境內夏季氣候舒適,生態環境優良,適宜避暑旅游、休閑養生的鄉(鎮)行政區或獨立運營的旅游區。
二、創建基本條件
1. 避暑氣候優越。7-8月氣象環境綜合指數等級良或以上,體感溫度應不高于28℃。
2. 生態環境優良。7-8月空氣優良天數占總天數70%以上,負(氧)離子濃度大于1000個/cm3,區域內水質達到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III類以上標準,森林覆蓋率達60%以上。
3. 旅游供給豐富。旅游供給要素齊全,旅游業態豐富,依托優越避暑氣候和生態環境,提供優質豐富旅游產品。
4. 配套設施完善。交通便捷,接待公共服務體系健全,功能設置合理。
5. 市場監管規范。旅游綜合監管體系完善,服務管理規范,市場秩序良好。自然災害風險低,旅游安全保障措施齊全。近三年內未發生重大生態環境破壞、重大旅游安全責任事故、重大旅游投訴或重大旅游市場失信等問題。
三、創建認定程序
1. 自愿申報
根據自愿原則,由有創建意愿且自評符合條件的單位,向所在地縣級文旅、氣象部門提出申請,報市級文旅、氣象部門。
2. 初評推薦
由市級文旅、氣象部門制定初評驗收方案,對創建申報單位進行初評。根據初評結果向省級文旅、氣象部門推薦報送創建認定單位名單。
2024年,各市推薦單位不超過2家,同時提交下列材料:
(1)市級推薦文件及創建認定申請表;
(2)驗收打分和檢查項目情況及說明材料;
(3)創建單位創建方案、專題匯報文字材料(3000字以內)、創建匯報視頻(8分鐘以內)和其他需要補充的材料。
以上材料除視頻外,均須提供紙質版一套和電子版。
3. 認定審核
省文化和旅游廳與省氣象局共同組織專家對創建單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采取資料審核、現場檢查和會議評審等方式進行綜合評審認定。
4. 認定公示
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氣象局對審核通過的創建單位進行公示。若出現重大異議或重大投訴情況,經調查核實后作出相應處理。
5. 認定命名
對通過公示的創建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與省氣象局聯合認定命名為“安徽避暑旅游休閑目的地”。
四、工作要求
請各市文化和旅游局、氣象局高度重視,指派專人負責,對照文件要求和評分細則,認真做好初評推薦工作,并按照要求填報相關表格和提供相關材料。初評推薦結果及相關創建申報紙質材料請于5月31日前報至省公共氣象服務中心,電子版材料分別發至聯系郵箱。
特此通知。
聯系電話:0551-62897051、62290472
聯系郵箱:252058828@qq.com、158984999@qq.com
郵寄地址:合肥市蜀山區史河路16號安徽省氣象局
郵 ???編:230031
附件:1.?“安徽避暑旅游休閑目的地”申報表
2.?“安徽避暑旅游休閑目的地”評分細則(試行)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廳??安徽省氣象局????
2024年5月10日??